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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公告事项
新闻来源: 07-12-21 14:26:24 点击: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

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,规范政府服务活动,方便群众办事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现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开事项和办事程序

(一)法律援助申请

1、办事依据:《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》

2、办事条件:(1)填写《法律援助申请表》;(2)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或者暂住证;(3)申请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;(4)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、证据材料。

3、办事流程:法律援助中心受理→依申请进行条件审查→中心负责人核准→通知申请人。

4、办事时限:5日

(二)律师事务所设立

1、  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

2、  办事条件:(1)填写《律师事务所登记表》;(2)律师事务所协议章程;(3)组成人员的身份证、律师执业证;(4)办公场所、注册资金证明材料。

3、  办事流程:律师公证管理科受理→审查设立材料→局长核准→上报台州市司法局。

4、  办事时限:5日

 (三)律师执业证申领、年度注册

1、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

2、办事条件:律师执业证申领:(1)填写《律师执业证申请登记表》;(2)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律师资格证、照片;(3)无业证明;(4)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证明;(5)档案移送人才交流中心证明。

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:(1)填写《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》;(2)律师执业证;(3)继续教育证明;(4)年度工作总结;(5)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报告。

3、办事流程:律师公证管理科受理→→审查申领执业证、年度注册材料→局长核准→上报台州市司法局。

4、办事时限:7日(不包括公示时间)

(四)基层

法律服务所设立、变更、注销

1、  办事依据:司法部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

2、  办事条件:

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:(1)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请报告;(2)章程;(3)组成人员名称、身份证、法律工作者执业证;(4)办公场所、注册资金证明材料。

基层法律服务变更注销:(1)填写《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、注销登记表》;(2)法律服务所变更、注销申请报告;(3)注销后的清算清单。

3、  办事流程:基层工作科受理→依申请进行条件审查→局长核准→上报台州市司法局。

4、  办事时限:7日

(五)法律工作者执业证申领、年度注册

1、  办事依据:司法部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》

2、  办事条件:

法律工作者证申领:(1)填写《基层法律工作者申领执业证登记表》;(2)法律工作者资格证;(3)法律服务所实习表现和鉴定意见、聘用合同;(4)健康状况证明;(5)身份证、照片;(6)被选举权证明。

法律工作者证年度注册:(1)填写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注册登记表》;(2)年度执业情况、遵守职业道德、执业情况总结;(3)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年度考核意见;(4)法律工作者执业证。

3、  办事流程:基层工作科受理→依申请进行条件审查→局长核准→上报台州市司法局。

4、  办事时限:7日

二、收费情况:

上述项目均不收费

三、办事纪律

1、  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廉政规定,依法行政,不徇私情。

2、  热情接待,文明礼貌,耐心细致,服务周到。

3、  严禁受贿,索贿行为,违者将严肃查处。

4、  不得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可能影响的各种宴请与赠送活动。

四、投诉程序

当事人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,可向本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,投诉电话:6223461。

 温岭市司法局地理位置:

9 7 3 1 2 4 8 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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